(吉隆坡11日訊)國會上議院今日以聲浪表決方式,三讀通過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以及2023年檢討死刑及終身監禁(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案。
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善)副部長藍卡巴星說,一旦法案生效,政府將在監獄局配合下,在90天期限內,協助囚友入稟聯邦法院提呈司法檢討的申請,以將無期徒刑和終身監禁申請改為最少30年至最高40年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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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3月31日,國內共有1318名死囚獲得暫緩執行死刑,首批為476名還在面對法庭階段及未完成訴訟的死囚,次批為842名已完成上訴程序和進入寬赦階段的囚犯,當中有25份的寬赦申請被駁回。
藍卡巴星在下議院為檢討死刑及終身監禁(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案辯論進行總結時說,在90天內向聯邦法院提呈司法檢討是足夠時間的;而他們一經聯邦法院作出裁決,就不得上訴,所以檢討機會只有一次。
“除非是特定案件,申請人可透過137條規(Rule)對裁決再提呈其檢討,但這情況是極渺茫與有限的。”
此外,藍卡巴星說,上述法案獲得上下議院全面通過,是有助於紓緩監獄人滿為患的問題,因被囚禁已相當長的一段時間的囚犯,在尋求檢討下有望降低至至介於30至40年,然後獲釋。
“當局一般上在一些刑事案囚犯身上,也會提供三分之一的刑期折扣,例如被判監禁30年刑期,折扣後僅需服刑20年,這也有助於紓解監獄逐漸爆滿的問題。”
藍卡巴星:不會增加嚴重罪案
藍卡巴星也說,這項法案不會導致嚴重罪行案件增加,犯罪率不僅僅取決於嚴厲刑罰,而且沒有研究顯示死刑是防範罪案的最佳措施。
“前首席法官為首的委員會已研究此事,發現沒有威懾作用。同時,有很多因素影響罪案率,如經濟、社會及心理方面。”
他指出,犯罪率取決於執法效率、民眾對罪案影響的理解和犯罪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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