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之间持不同意见是很常见的。这样的例子有成千上万,这就是为什么只有多数人的裁决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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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与纳吉案有关的问题被激烈争论,但实际上,它们最终并没有什么意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而这很好。
这包括大马反贪污委员会认为有理由相信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可能违反法官操守。
如今身为上诉庭法官的莫哈末纳兹兰曾经担任高庭法官,他曾针对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案而判处纳吉12年监禁和2亿1000万令吉罚款。
纳吉的法律团队声称,由于莫哈末纳兹兰在2006年担任马来亚银行集团总法律顾问,因此存在利益冲突,理由是马来亚投资银行是负责提议成立SRC国际公司的机构。
所以,反贪会有此意见。这没问题。但反贪会只是一个调查机构,它的意见和建议仍然需要提呈给总检察长。之后,总检察署将研究任何建议,然后决定是否要跟进该案件并将其控上法庭。最终,是由法院来决定。
只要看看关于SRC案的判决书,5名法官审阅了判决书和证据,一致认为纳兹兰的裁决没有错。
值得注意的是,反贪会本身也曾追击过一些它觉得很有可能胜诉的案件,但后来在法庭上输掉了其中一些案件。这是一个非常熟悉的场景,杰出的商人们被捕,被带到法庭还押,但后来又被释放。
同样,对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阿莎丽娜在国会透露的内容进行诽谤也是不公平的。
东南镇国会议员曼兹里和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旺赛夫是针对流传泄露的反贪会调查向她提出询问。当然,她有责任对他们的问题作出回应。
她解释说,反贪会在2月21日的信中说,它向首席大法官提交了一份关于纳兹兰的报告,与2009年违反操守的行为有关。阿莎丽娜说,她通知国会此事属于首席大法官的职权范围。
这看起来就像结束了。但对她的埋怨是,她于2023年3月20日给纳吉的律师沙菲宜的律师事务所写了一封回函,据说是确认莫哈末纳兹里违反操守并存在利益冲突。
虽然阿莎丽娜不是总检察长,而只是一名政治人物,但令人担忧的是,她作为法律部长提出的观点会产生严重的影响。社交媒体上的反应是充满敌意的,一些人显然对她进行了诽谤。部分人显然是不公平的,因为他们没有读过她的全部声明,仅仅因为她来自巫统,就迅速地把枪口对准她。
然后,还有纳吉的律师沙菲宜利用联邦法院驳回纳吉申请检讨去年判决一案中,出现的少数判决,来寻求特赦。
当然,作为一名辩护律师,沙菲宜会利用一切可能的漏洞和机会让纳吉出狱。毕竟,这是他受雇做的事情。
显然,纳吉已经用尽了所有的途径,他可能会在监狱里待上一段时间,这是他必须接受的现实。沙菲宜将利用不同的观点来证明纳吉被剥夺了公平审判的权利,因此应该给予特赦。
当被问及时,首相安华说,他将会是特赦委员会的一员,以审查纳吉的特赦申请。
根据宪法,特赦委员会是由总检察长、首席部长或州务大臣、或联邦直辖区部长以及由国家元首任命的不超过3名成员组成。由于联邦直辖区部长已被置于首相署之下,安华现在是其实权部长。
然而,许多评论员似乎已经提前做出结论,并表示担心这将导致一个先例,即持异议的法官的裁决将成为特赦的一个因素。
让我们保持冷静。大家都知道,法官之间持不同意见是很常见的。这样的例子有成千上万,这就是为什么只有多数人的裁决是重要的。
一切都是公开的。法官的意见,包括多数派及少数派的意见,都上载到网上供大家浏览。在此案中,东马大法官阿都拉曼说,由于发生了不公正的事情,纳吉应该被判无罪并解除所有刑事指控。其他4名法官驳回了纳吉的挑战,并认同以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润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于2022年做出的裁决。
据报道,沙菲宜建议将多数派和少数派的判词提呈给国家元首考虑,以确定哪个是“更好的判决”。作为一名有经验的律师,沙菲宜没有多说,他知道自己已经走到了尽头。现在唯一的选择是特赦,而且他必须提出令人信服的论据。
国家元首的任期在2024年1月30日届满,由于纳吉在狱中几乎没有服满一年刑期,至少按照惯例,国家元首看起来不可能会执行这一决定。
特赦通常是给予那些已经在监狱里待了一段时间的人,他已经表达了悔意,并且没有什么理由继续服刑。统治者总是会寻求总检察长或州法律顾问的建议和意见。联邦法院法官的少数判决是最不寻常的理由。
这不仅仅是关于纳吉。这是关于不要创造一个先例,即如果接受少数判词,就会推翻多数人的裁决。或者更糟的是,为立即寻求特赦创造条件。我不知道支持这一举措的政客们是否认真考虑过他们所追逐的东西,以及这一切的影响。
在对SRC案进行评论时最好保持克制,尽管人们对此有极大的兴趣。最重要的是,大马反贪会并未凌驾于联邦法院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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