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12日讯)财政部副部长拿督斯里阿末马斯兰说,政府将会修改1965年未认领款项法令,将转移到统一账户的未认领款项的年限从15年缩短至10年,避免造成浪费。
他说,财政部目前正在草拟修订法案,预料可在年杪提呈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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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今日在巡访国家会计局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如是指出。
“法令的修订是为了让未认领款项获得更有效的管理,同时加强公司对此法令的遵守度。”
他说,政府也会根据第8(a)和8(c)条件重新定义未认领款项,同时废除未认领款项讯息的宪报颁布,以及也调整对不遵守规定的公司的罚款额。
不过,他强调,人们申索未认领款项将不设期限,只要能出示证据,随时都可申领。
未认领款项达110亿
此外,他说,由1997至今年3月,国家会计局共收到141亿未认领款项,32亿已退还给储蓄和保险户口的持有者,目前尚存110亿令吉。
他说,在这当中,高达90%是政府投资在定存。
(拍摄:李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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