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布城12日訊)財政部副部長拿督斯里阿末馬斯蘭說,政府將會修改1965年未認領款項法令,將轉移到統一賬戶的未認領款項的年限從15年縮短至10年,避免造成浪費。
他說,財政部目前正在草擬修訂法案,預料可在年杪提呈國會。
ADVERTISEMENT
他是今日在巡訪國家會計局後,在新聞發佈會上,如是指出。
“法令的修訂是為了讓未認領款項獲得更有效的管理,同時加強公司對此法令的遵守度。”
他說,政府也會根據第8(a)和8(c)條件重新定義未認領款項,同時廢除未認領款項訊息的憲報頒佈,以及也調整對不遵守規定的公司的罰款額。
不過,他強調,人們申索未認領款項將不設期限,只要能出示證據,隨時都可申領。
未認領款項達110億
此外,他說,由1997至今年3月,國家會計局共收到141億未認領款項,32億已退還給儲蓄和保險戶口的持有者,目前尚存110億令吉。
他說,在這當中,高達90%是政府投資在定存。
(拍攝:李菁雲)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