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总检察署反对拿督祖莱达寻求法庭宣判她为合法的全民党主席而提出司法检讨准令的申请。
联邦律师柯吉兰比盖在高庭陈词时说,全民党中的争议是当事人需要内部解决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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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根据1966年社团法令第18C条文下的排除条款(ouster clause),法庭没有司法权限审理此事。”
祖莱达代表律师莫哈末阿什米尔则说,有关争议已解决,社团注册局于去年10月已发出通知,但社团注册局却不承认她是全民党的主席。
在聆听双方的陈词后,法官拿督阿马吉星择定5月11日就总检察署提出的反对作进一步澄清及作出裁决。
65岁的祖莱达于3月24日入禀法庭,把社团注册局列为唯一的答辩人,寻求法庭宣判社团注册局保留拿督孙伟瑄继续出任全民党主席的行为是非法的,以及寻求法庭颁布职务履行令,以强制社团注册局承认她为合法的全民党主席,有效期为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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