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最低收費價只是變相讓政府替代運營商頂雷,於事無補,也解決不了問題。惟有打破目前這個近乎壟斷的局面,讓一切回到市場,問題就會自然地迎刃而解了。
交通部考慮為電召車制定收費底價,也就意味著電召車收費將調高。可是如今人們的感覺卻是電召車的收費,比起之前調漲了許多,尤其是在Grab收購Uber之後,在近乎壟斷式經營下,許多經常使用Grab電召車服務的消費者,只能被迫在同樣的路程上,付出更高昂的車資。很明顯的,亞航及其他幾個電召車服務,並無法有效的發揮制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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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如此,交通部長陸兆福卻已經證實,交通部仍在與電召車業者和司機探討制定最低收費的建議。他表示電召車司機提出這項訴求,是希望政府可以制定收費底價,俾確保每趟行程都有合理的車資。毫無疑問,陸兆福也承認,一旦制定收費底價,意味著電召車收費將調高。
於是這便出現了一個讓人費解的問題。當消費者已經受不了收費越來越貴電召車,而開始回到傳統德士的“懷抱”,選擇乘搭德士的時候,電召車司機卻“反行其道”,要求交通部長為他們制定收費底價,豈不是更加趕客嗎?
當然電召車司機會提出這樣的訴求,自然是有其原因,陸兆福對此表示理解,他認同電召車司機也有燃油費、轎車開銷等營運成本,所以交通部將會對此和電召車營運商深入討論此事。政府目前的態度是不干涉電召車車資,而交由運營商、司機和乘客之間的動態定價,由市場自由定價。
但從資料顯示,Grab為了補償司機在繁忙時段因受困車龍而耗費太多時間,在今年1月中已經宣佈調高電召車服務的每分鐘車費。這就產生了連環問號,一方面是電召車司機希望交通部協助制定收費底價,以保護他們的收益;另一方面則是運營商表現體恤司機態度,調整了服務收費。再一方面是消費者已經傾向於改乘德士,使得德士乘客數量一度增長達40%。
我們從商業經濟上最簡單的供求定律來嘗試分析一下,就不難發現如今電召車出現的問題,就是在於近乎壟斷的運營方式。大家都記憶猶新,在Grab和Uber還在相互競爭的時候,“價廉物美”的優勢一度嚴重打擊傳統德士司機的生存。然而,Grab在2018年收購優步的東南亞業務並進行合後,便為今天的問題埋下了伏線。
因此就算制定了最低收費,也不可能解決電召車司機的問題,因為事情的起因根本就不在此。需知道當供應者也是定價者時,佣金等一切財務上的操作,也就相對失去了競爭性。因此制定最低收費價只是變相讓政府替代運營商頂雷,於事無補,也解決不了問題。惟有打破目前這個近乎壟斷的局面,讓一切回到市場,問題就會自然地迎刃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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