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内陆税收局在2021年兴讼向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追讨941万令吉欠税,沙菲宜就此所提出的反起诉准令申请,今日在高庭遇挫。
司法专员罗兹玛瓦认为,答辩人(沙菲宜)的反起诉并非基于税款追讨一事,而是针对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和总检察署的恶意行为,因此驳回这项准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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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兹玛瓦说:“法庭发现,答辩人的反起诉对象是反贪会和总检察署等方面,它们不是本诉讼的其中一造。”
她在裁决时指出,若对税款的计算有任何不满,可向所得税特别专员申诉。
她也说,沙菲宜声称,税务评估是由反贪会和总检察署“恶意编造”,这其实可通过另一个管道处理。
罗兹玛瓦提到,已有为数不少的法庭案例表明,大马的整个税收法律是,无论上诉的情况如何,都必须支付被追讨的款项,以及“先还钱,后协商”是主导原则。
“或许可向所得税特别专员提出上诉,但必须先还款,或将之转换为拖欠税收局的债务,也就是让他们在法律上有权征收欠税。”
她指出,沙菲宜并非首名欲在这类诉讼中,提出反起诉的纳税人。
罗兹玛瓦谕令沙菲宜支付5000令吉堂费予政府。
另外,法庭择定于7月26日聆听税收局代表政府向沙菲宜追税,所提出的简易判决申请。
沙菲宜是在2021年5月提出反起诉准令申请,理由包括向他追讨的税款是在攻击作为政治受害者的他,因为他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代表律师,以及就算他不是巫统的代表律师,但依旧被视为代表该党。
他指出,在2018年8月10日,也就是纳吉面对一马公司案控罪的两天后,以及在他发表一系列的文告批评希盟政府后,他就遭反贪会传召,以就收取950万令吉一事录供。
他说,在录供后,税收局、反贪会和总检察署在2018年9月开会,以讨论打压和提控他的行动计划,进而让他无法继续代表纳吉。
税收局于9月27日申请以简易判决的方式裁决此案,理由是沙菲宜拖欠2011、2012、2013、2014和2016年的所得税及增税,总额为941万4708令吉32仙。
该局是在2021年5月6日兴讼,并表示沙菲宜至今未支付这笔欠税。
去年10月28日,面对两项向纳吉收取950万令吉非法收益和两项报假税控状的沙菲宜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不过,控方已在去年11月1日提出上诉。
沙菲宜的代表律师是拿督斯里拉赞纳瓦拉南和莫哈末法罕,税收局资深律师胡米达拉、诺兹拉和莫哈末法洛代表税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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