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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5:35pm 13/04/2023

监禁

侮辱国家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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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国家元首

侮辱元首罪成 工人判监6个月

工人阿都拉欣(左一)因侮辱国家元首及涉嫌发布种族主义链结罪名成立,而判处6个月监禁。(马新社图)。

(吉隆坡13日讯)一名工人因涉嫌在个人脸书发布链结及制造种族课题罪名成立,在地庭被判处6个月

法官菲希拉今日宣判被告阿都拉欣(49岁)罪名成立,后者对4项控状全部表示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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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宣判,第一控状刑法为2个月监禁,另外3个控状刑法为4个月监禁,而这3个控状同期执行,因此两者加起来是6个月监禁。

根据第一控状,被告于1月25日下午3时34分在名为“Tuk Chik”的个人脸书帐号发布了涉种族主义的链结,企图伤害他人心灵,执法当局是在4月8日下午5时在一家餐厅阅读该项链结。

被告也被控另外3项控状,即在上述脸书帐号发布破坏国家元首形象的连结,时间是在4月2日及3日上午10时52分及上午11时26分,当局于4月5日在武吉阿曼商业罪案调查中心阅读有关链结。

上述所有控状触犯了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在233(3)条文下同读,罪成可判处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并且可以在定罪后追加每日1000令吉的罚款。

被告要求减刑

被告阿都拉欣在求情阶段,没有委任代表律师,他亲自要求法庭减刑,原因是他已经后悔及无意挑衅任何一方,同时也对本身的过错向王室道歉。

副监察司努丽雅要求法庭判处应当的刑法,以便给予被告教训及对社会示警,以便同样罪行不再发生。

他说:“被告在此案已经违反了言论自由权利,同时也不珍惜国家原则及违反其中的第二条忠于君主原则,被告也没有在多元种族的马来西亚社会展示应当的礼仪及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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