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訊)一名工人因涉嫌在個人臉書發佈侮辱國家元首鏈結及製造種族課題罪名成立,在地庭被判處6個月監禁。
法官菲希拉今日宣判被告阿都拉欣(49歲)罪名成立,後者對4項控狀全部表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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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宣判,第一控狀刑法為2個月監禁,另外3個控狀刑法為4個月監禁,而這3個控狀同期執行,因此兩者加起來是6個月監禁。
根據第一控狀,被告於1月25日下午3時34分在名為“Tuk Chik”的個人臉書帳號發佈了涉種族主義的鏈結,企圖傷害他人心靈,執法當局是在4月8日下午5時在一家餐廳閱讀該項鍊結。
被告也被控另外3項控狀,即在上述臉書帳號發佈破壞國家元首形象的連結,時間是在4月2日及3日上午10時52分及上午11時26分,當局於4月5日在武吉阿曼商業罪案調查中心閱讀有關鏈結。
上述所有控狀觸犯了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並在233(3)條文下同讀,罪成可判處不超過5萬令吉罰款、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並且可以在定罪後追加每日1000令吉的罰款。
被告要求減刑
被告阿都拉欣在求情階段,沒有委任代表律師,他親自要求法庭減刑,原因是他已經後悔及無意挑釁任何一方,同時也對本身的過錯向王室道歉。
副監察司努麗雅要求法庭判處應當的刑法,以便給予被告教訓及對社會示警,以便同樣罪行不再發生。
他說:“被告在此案已經違反了言論自由權利,同時也不珍惜國家原則及違反其中的第二條忠於君主原則,被告也沒有在多元種族的馬來西亞社會展示應當的禮儀及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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