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本地一样,许多台湾人认为台湾是美食天堂。然而台湾人面对台湾各地不同的口味,有时会说出相当失礼的批评。像是肉圆的南北之争,南部肉圆被嫌弃外观像鼻涕,北部肉圆被讥讽油腻不健康,吃起来像塑胶圈。哎呀,吵架还真是没好话。不过,本地没有口味相近的食物足以对照,大家只能遥想了。
肉圆发音是闽南语,若用华语说,台湾人可能听不懂。外型看似半透明的小型飞碟,制作有点麻烦,一般都是外食,极少在家自制。以番薯粉(树薯粉亦可,惟口感不太一样)制作外皮,包入调味的内馅,多半以猪肉为主,其他配料各地不一,通常是笋丝,亦有笋块、香菇、鹌鹑蛋等等。倘若加上干贝鲍鱼,价格就不是小吃水准了。包好放在碗公,蒸熟了吃的,就是南部口味。吃时加上香菜、淋上米酱和甜辣酱,或其他酱料。有人不加香菜,也有要沾蒜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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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部肉圆,蒸熟后从碗公取出,放入油锅浸着,油得淹过肉圆,食用之际才捞取。由于油浸多时,外皮香酥有韧性,但本身并无特别滋味。同样也是搭配米酱和甜辣酱等。
从小吃惯的肉圆最好
肉圆相当微妙。多年前看过日本脚车旅行作者,写他的台湾之行。访台之前,他曾在东京认识一位中年台湾女性,这位台湾女子告诉他,最想念的台湾食物是肉圆,因为日本没有。他去了台湾当然要尝尝,谁知吃完很空虚。
猜想可能是脚车旅行作者对肉圆期待太高,而肉圆与他过往熟悉的食物差异很大,不易归类,很难描述感受,说穿了便是不习惯,于是吃完只剩下空虚。肉圆对外国人或许缺乏吸引力,然而却是台湾寻常的国民小吃,且内馅因各地物产略有不同,许多台湾人认为从小吃惯的最好。
比如被蔑称美食沙漠的新竹,外人常讥笑当地最好的餐厅是麦当劳。幼时随妈妈回外婆家,常至新竹转车。妈妈平时不大外食,回娘家的旅途倒是慷慨,让我们尝尝日常无福享用的滋味,累积下来吃了不少新竹肉圆,红糟肉加葱是新竹特有的口味,我至今仍回味不已。总觉得新竹食物未获得网民合理评价。
肉圆之乱不似南北粽之乱纷扰多年,许是坊间一般同意彰化肉圆好吃,彰化肉圆或为油浸派的极致滋味。历任民选总统若至彰化视察,即使不顺路。也得特地绕去肉圆名店吃上一碗,否则对彰化乡亲有点失礼。对,就算总统本人不喜欢肉圆,还是得在镜头前大口咬下,装出一副很享受的模样。蔡英文那碗特地洒上很多香菜,让拥护香菜派士气大振。食物有时也是很政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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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17日综合电)赴台旅客注意!若无变卦,从6月开始,如果私运或携带侵害商标权等仿冒品入境台湾,无论仿冒品价格高低,皆将面临罚款与物品没收的处罚。
台湾财政部关务署近期将修正规范,针对私运仿冒品入境的处罚标准,作出上述重大调整;新制预计于今年6月正式实施。
未超过5000元也没收罚款
此修正案对于出入境旅客影响最大,尤其是购买假名牌包包、手表、3C产品等仿冒品的旅客,未来这些商品即使价格未超过新台币5000元(约674令吉),仍将被没收,并处以最高1万5000元(约2021令吉)罚款。
此外,海关查获旅客携带侵权商品时,通常会先扣下货物,并移送侦办是否需负相关刑事责任。
根据统计,2024年台湾海关共查获433件进口侵害知识产权案件,涉及27万1000件仿冒品,旅客违规携入案件有12件。
关务署强调,此次修正案旨在统一处罚标准,强化边境管制,避免法律适用不一致,并提醒民众海外旅游时勿购买仿冒品,以免触法受罚。
修正草案将对外预告至4月28日,预计6月正式上路。
综合ETToday新闻云报道,根据现行海关缉私条例,私运货物(即未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或经营私运货物者,通常会被处以货价3倍以下罚款,并由海关没入货物,但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或出口货物离岸价格未逾5000元(约674令吉),则可免处罚锾,仅没入货物,此项规定并不适用于枪炮、弹药、毒品等违禁品。
此外,对于有向海关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若经查发现为仿冒品,导致侵害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则须处以货价3倍以下罚款,并由海关没入其货物,不过这也导致报运者无法免罚,反而使私运者因小额免罚条款受惠,造成法律适用不一致,甚至有鼓励犯罪的嫌疑。
为此,财政部关务署修正了《海关缉私案件免处罚标准》第4条但书,并新增条文,扩大将仿冒品、山寨货纳入无论价值高低均不得小额免罚的范围。修正后的规定明确指出,凡私运侵害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物品,均处以货价3倍以下罚锾,并没入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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