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亚南14日讯)商人阿当拉兰在沙亚南地庭面控的2项收受贿金罪控,将移交吉隆坡地庭审理。
沙亚南地庭法官罗兹拉沙烈今日允许控方的申请,以便将上述2宗罪控移交到隆地庭,与另外3项贪污罪控一同审理,因为这2宗罪控的交易案情相同,即涉及相同的罪行、公司与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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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当拉兰于2月21和28日在吉隆坡的两个地庭被控,涉及两项贿赂罪、一项索贿200万令吉的罪名。
他也于2月22日在沙亚南被控两项与Jana Wibawa计划有关的收受贿赂罪名,总额达410万令吉。
案择5月29重新过堂
罗兹拉批准上述案件移交吉隆坡同审所提出的附加条件,并择定案件于5月29日重新过堂,分别由2个地庭的法官即阿祖拉和苏扎娜审理。
本案主控官是莫哈末法迪里与玛芝雅莫海迪;辩方即被告的代表律师拿督斯里拉詹纳瓦勒难并未反对控方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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