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訊)大馬民主聯合陣線(MUDA)已經入稟高庭,要求法庭宣判反貪會沒有權限調查負責審理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涉貪入獄案件的法官。
此外,MUDA也尋求法庭宣判,有關反貪會的調查結果顯示上訴庭法官莫哈末納茲蘭違反法官道德守則,或者在審理納吉涉及的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中存在利益衝突的行動違法和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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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已經擇定5月15日進行案件管理。
MUDA副主席林偉捷今日發文告說,MUDA是於週三入稟高庭,並把反貪會和政府分別列為第一和第二答辯人。
他指出,上個月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代表律師接獲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回函,證實反貪會的上述調查結論之後,MUDA決定入稟法庭。
阿米爾:回函顯示反貪會越權
MUDA總秘書阿米爾在宣誓書中指出,這封回函顯示反貪會越權,因為反貪會只能根據2009年反貪會法令賦予的權限進行調查。
“反貪會沒有權限和專業知識去調查法官,或者決定法官是否違反操守或利益衝突。而且這件事的時機顯示不存在善意、破壞司法獨立和三權分立原則。”
林偉捷:震驚回函被公開
林偉捷說,此舉讓人感到震驚,如此敏感和機密的函件卻被公開,而且阿莎麗娜認為回覆納吉代表律師有關反貪會的調查沒有不妥,這件事其實應該直接單獨與反貪會討論而已。
他指出,這件事將會無可逆轉地破壞法官的名聲與誠信,這也是嚴重恐嚇和騷擾法官的舉動,帶有惡意地企圖干預他們無所畏懼和不偏不倚地執行職務。
“如果沒有阻止反貪會及其他調查機構越權,司法獨立、法治和刑事司法系統將會受到威脅。”
聯邦法院七司於2月24日一致裁定,反貪會針對莫哈末納茲蘭涉違反操守所進行的調查,程序不當且時機“可疑”。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為首的聯邦法院七司在宣讀判詞時說,儘管法官不享有調查豁免權,且可以依法被提控,但反貪會在調查納茲蘭之前,事先並未諮詢大法官,意味著整個調查未根據正當程序進行。
時任高庭法官的納茲蘭是在2020年7月28日宣判納吉7項挪用SRC公司4200萬令吉的控狀罪名成立,處以12年監禁及罰款2億1000萬令吉。納茲蘭過後調升為上訴庭法官。
然而,在SRC案終審前,反貪會接獲投報指納茲蘭的銀行戶頭有一筆不明款項後,便開檔調查納茲蘭,並向媒體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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