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訊)國家電影發展局(FINAS)首席執行員莫哈末納西爾指出,白領2000萬令吉電影資金而遭當局起訴的47家公司和個人,被指已濫用該筆資金來購屋和度假。
他在接受《馬來西亞前鋒報》訪問,針對有關人士領取電影資金後卻沒作品一事時,這麼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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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者不願意挺身而出,因此很難證明是否發生,他們有些人已被我們對付,也獲得完成電影製作的機會,至於有些沒有回應的,我們也會對他們採取行動。”
詢及這些公司和個人是否有前科時,莫哈末納西爾表示還未確認。
“他們若真的違法就已遭到對付,不能再領取任何資金了,我們的確已對他們採取行動。”
另一方面,大馬藝人協會(SENIMAN)主席傑再迪說,濫用電影資金的可能涉及內部人士,他們或受上司強迫才這麼做,否則就會遭到對付,因此不能以偏概全。
“FINAS應該提供解決問題的方案,這是行政問題,因為首席執行員職位每兩年換人一次,如何才能改善發放電影資金的機制?”
大馬電影專業幕後人協會(Profima)主席卡里爾則說這會影響整個製作團隊,因此呼籲當局解決電影資金遭濫用課題。
“每個人有責任解決這個問題,導演們須明白有關資金是要協助他們製作電影,而非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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