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5日訊)反貪會主席丹斯里阿佔巴基否認反貪會對外洩露針對上訴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納茲蘭調查的報告。
納茲蘭是審理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涉及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的高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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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停止指責反貪會
阿佔巴基接受英文《新海峽時報》訪問時說,那些指責反貪會的人應該停止這樣做,並補充,反貪會已經盡最大的努力收好報告。
他指出,他個人肯定這份報告經過密封之後,由專人交到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辦公室。
他堅決否認有關報告是否是從反貪會處外洩的說法。
“不是。就我所知,這不是從我們這裡外洩出去。我檢查過了,這不是從反貪會外洩的。當我們移交報告給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時,那份報告是密封及派人親自交到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的私人助理。我確定這麼做了,因為我不想要有任何外洩的事情發生。因此,報告如何外洩,我不知道。
他指出,在這件事情上,他非常謹慎地發言。
因接投報才調查
“我知道我面對的限制,我可以說的是,是的,我們接獲投報,然後我們進行調查。那是投報的人公開這件事。”
他說,他不想這件事成為一個課題。
“順其自然吧。據我所知,有關報告已經交給部門主管。交由聯邦首席大法官決定是否要成立一個委員會。”
納茲蘭在2020年7月28日宣判納吉7項挪用SRC公司4200萬令吉的控狀罪名成立,處以12年監禁及罰款2億1000萬令吉。納茲蘭過後調升為上訴庭法官。
在SRC案終審前,反貪會接獲投報指納茲蘭的銀行戶頭有一筆不明款項後,便開檔調查納茲蘭。
去年8月22日,一份有關反貪會調查納茲蘭的報告外洩,有關報告是反貪會完成調查及呈交總檢察署。
聯邦法院七司於今年2月24日一致裁定,反貪會針對納茲蘭涉違反操守所進行的調查,程序不當且時機“可疑”。
以東姑麥潤為首的聯邦法院七司在宣讀判詞時說,儘管法官不享有調查豁免權,且可以依法被提控,但反貪會在調查納茲蘭之前,事先並未諮詢大法官,意味著整個調查未根據正當程序進行。
土團青則於週三報警,質疑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和反貪會洩漏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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