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6日综合电)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近日宣判一宗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以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被告人何姓女子有期徒刑5年1个月。该女子曾乘坐渡轮拍摄沿途军用设施,并将所拍摄照片发送给境外人员,收受对方给予的报酬。
周六适逢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澎湃新闻报道,前述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何姓女子与境外人员结识后,按照对方的指示要求拍摄军用设施。经鉴定,相关讯息为机密级军事秘密。通报未交代被告拍摄的具体地点,但上海是中国军舰建造基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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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被告人为境外人员刺探、非法提供一项机密级国家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鉴于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理,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建议,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切不可放松警惕。比如不要随意拍摄军用设施照片和影片;军事爱好者要把握住爱好与泄密的界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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