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訊)有關茜蒂諾阿米拉於去年在敦依斯邁花園的Crackhouse脫口秀俱樂部表演時,在觀眾面前脫掉頭巾及衣裙的案件出現轉折,被告改為承認替代控罪,被地庭罰款8000令吉了結此案。
地庭法官普里西拉在27歲的茜蒂諾阿米拉承認自己犯下“蓄意透過言語傷害他人宗教情感”的替代控罪後,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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茜蒂諾阿米拉承認自己於事發當日強調自己是一名穆斯林,並在背誦了15章節可蘭經後,在舞臺脫下頭巾和衣裙。
根據刑事法典第298條文,被告於2022年6月4日,下午6點在敦依斯邁花園的Crackhouse脫口秀俱樂部做出的行為可被判坐牢一年或罰款,或者兩者兼施。
如果被告不支付罰款,法院將下令將其監禁四個月。
茜蒂諾阿米拉較後支付罰款,並離開法庭。
律師原訂今日繼續對第一控方證人莫哈末阿斯拉夫進行盤問,但副檢察官阿都馬力向法庭指出,控方已決定根據第298條文對被告提出替代控罪。
“總檢察長署於3月16日收到被告提交的陳詞後,檢方提出了替代控罪。”
阿都馬力強調,對被告人的處罰應反映案件的嚴重性,並且應考慮到此事備受公眾關注。
“被告人最初是根據刑事法典第 298A(1)(a)條文被控,但之後根據第 298 條文提出替代控罪。雖然第 298 條文的刑罰較輕,但這並不意味著被告人所犯的罪行不嚴重。”
他說 ,“馬來西亞是一個多元種族和多元宗教的國家,為了維護國家的和諧,任何人都不應該做出侮辱宗教或傷害他人感情的事情。被告可以在不提及任何宗教的情況下進行表演,但宗教課題不應該用於開玩笑。”
律師:被告沒前科要求輕罰
茜蒂諾阿米拉的代表律師西瓦拉吉以其當事人沒有前科為由,要求處以輕罰。
“今天被告人的認罪行為為法庭節省了時間和費用。自從我的當事人被法庭起訴後,她就再也沒有表演過喜劇或是在此前犯過其他任何罪行。
“我的當事人也沒有設立任何社交媒體帳號,並且在事發後保持低調,不引起其他爭議。”
他說,這起案件於去年在社交媒體上瘋傳後,成為熱門話題。這導致被告的生活方式有了巨大的改變,包括在她的性格、心理健康以及與社會的關係。
西瓦拉吉也強調,被告已經為自己的行為懺悔和道歉。
“她被警方逮捕、還押和入獄約10天的經歷,已經上了人生重要的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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