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一名女子因涉嫌盜用其阿姨的扣賬卡並花費了8200令吉購買了一部iPhone 14 Pro手機,而在日前被受害者通過社媒舉報引起了熱議,今天該女子被警方押往法庭面控。
21歲的被告努胡麥拉在法官納蒂亞奧曼面前聆聽控狀時,否認了所有指控。
ADVERTISEMENT
根據控狀指出,這名無業女子被控竊取了諾法拉哈林的扣賬卡,並於3月23至24日在秋傑地區提出了8200令吉。
她被控以1997年電腦犯罪法令第4(1)(a)條文及刑事法典第403條文(不誠實盜用財物或失信),但被告對於兩項指控均不認罪。
法庭允許被告以4000令吉的保釋金取保,由兩名擔保人擔保,並附加條件,即被告需要每月按時到警局報到,案件定於5月18日過堂。
控方檢察官為諾柏布拉迪助理警監,被告沒有委任律師代表其辯護。
在此之前,這名女子因涉嫌從阿姨的銀行戶頭盜提8200令吉購買了iPhone 14 Pro Max和珠寶而被拘留。
受害者在發現此事後,在社媒上揭露此事,並對自己一片真心換來親人這樣的對待感到痛心。



ADVERTISEMENT
熱門新聞





百格視頻
(新山26日讯)涉嫌于2023年逆向行驶酿成车祸惨案、导致一对年仅19岁的情侣双双丧命的司机,今日在新山推事庭面控时,表示不认罪。
被告今早是在妻子的陪同下,于早上9时左右自行抵达法庭。
身着灰色上衣、长裤和球鞋的被告也佩戴口罩、墨镜和帽子,遮掩全貌,在进入法庭前,其妻子也伸手为他压低帽檐。
法庭在上午11时28分开庭,根据控状,现年32岁的被告颜登辉(音译)于2023年10月5日凌晨4时20分,在依斯迈苏丹大道第6.5公里处,驾驶车牌号JQH999的车辆,以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方式行驶,导致车牌号JUY6861的司机陈家庆和乘客王琬凌当场丧命,抵触1987年道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死亡)。
若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处不少于5年、最高1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2万令吉、最高5万令吉罚款,并吊销驾照至少5年。
主控官诺哈基米向法庭表示,此案造成两条人命丧失,影响重大,也引起社会舆论,因此要求法庭给予被告严厉刑罚。
而被告代表律师蔡学捷则向法庭求情,指被告是一名商人,每月收入5000令吉,还需赡养退休父母、妻子及年仅9个月大的孩子。
案展4月24过堂
承审此案的推事诺法汀最终允准被告以5000令吉和一名保证人保外候审,并吊销其驾照直到案件了结。
案件移至4月24日过堂,以进行文件提交。
相关新闻:
逆驶撞毙情侣司机被控 | 失去至亲一年多 逝者家属盼早日裁决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