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訊)一名女子因涉嫌盜用其阿姨的扣賬卡並花費了8200令吉購買了一部iPhone 14 Pro手機,而在日前被受害者通過社媒舉報引起了熱議,今天該女子被警方押往法庭面控。
21歲的被告努胡麥拉在法官納蒂亞奧曼面前聆聽控狀時,否認了所有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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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指出,這名無業女子被控竊取了諾法拉哈林的扣賬卡,並於3月23至24日在秋傑地區提出了8200令吉。
她被控以1997年電腦犯罪法令第4(1)(a)條文及刑事法典第403條文(不誠實盜用財物或失信),但被告對於兩項指控均不認罪。
法庭允許被告以4000令吉的保釋金取保,由兩名擔保人擔保,並附加條件,即被告需要每月按時到警局報到,案件定於5月18日過堂。
控方檢察官為諾柏布拉迪助理警監,被告沒有委任律師代表其辯護。
在此之前,這名女子因涉嫌從阿姨的銀行戶頭盜提8200令吉購買了iPhone 14 Pro Max和珠寶而被拘留。
受害者在發現此事後,在社媒上揭露此事,並對自己一片真心換來親人這樣的對待感到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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