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大马雇主联合会(MEF)执行董事拿督三苏丁表示,雇主如果要员工在开斋节特假(21日或24日)工作,就必须给予一天的补假,或者支付员工当天三倍工资。
他受询时向《星洲日报》指出,雇主若无法在之后给予一天的补假,就必须支付员工公共假期薪金,即三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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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文告,开斋节特假事根据1951年公共假期法令第8条文宣布的有薪假期。
“因此,当天工作的员工都可享有三倍工资或补假。”
另外,大马半岛人力局总监拿督阿斯里接受星洲日报询问时表示,该局或人力资源部将在短时间内发文告,详细说明一切。
首相安华较早前宣布,由于掌玺大臣20日(星期四)才会宣布开斋节日期,因此联邦政府同意增加一天开斋节特别公共假期,方便人民安排回乡。
他说,若开斋节首日落在本周五(21日),特别假期就落在下个周一(24日);若开斋节首日落在本周六(22日),特别假期就落在本周五(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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