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很多國家,重視的不是平權,而是“平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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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被邀請參與馬來西亞某政論網紅的錄影節目,與幾位巫裔和華裔一起討論種族之間的課題。主持人問了一道問題,讓我反思國情和普世價值觀之間的矛盾。
“在馬來西亞,大家都有平等權利嗎?” 問題很簡單。而且我們5位嘉賓都給出了一致的答案──不平等。但是給了答案後,嘉賓們給予的理由,則大大不同。
在歐洲國家,平等權利是普世價值。但是在東方國家,因國情、文化、宗教背景等因素,“權利”只是達到社會秩序的一個工具。
在中國大陸,來自某一個省的普通百姓,若身處另一個省,則不能享受當地戶口人民的權利。
在臺灣,如果是原住民則能享有考試加分的權利,非原住民則無此權益。澳洲土著也享有很大的經濟和土地特權。
在馬來西亞,土著有經濟教育特權,也就是華裔認為政策上不公的地方。如果硬生生的要將歐州的普世價值強加於亞洲國家,就非常不符合國情。
主持人問我,平等權利“有沒有可能”造成不公?我認為“有可能”。如果政策僅關注“平等權利”,那麼非常有可能會造成不公。
舉個例子,城市的孩子與鄉下的孩子公平比試進入大學,大家都有平等權利,政策上沒有差別待遇。在這個大環境下,只談“平等權益”,就是對鄉下孩子的不公。
但如果超越“平等權益”,在政策上特別扶助鄉下孩子,那麼這個政策,就已經不是“平等權利”的政策了。
在馬來西亞和眾多亞洲國家,平等權益只是扶持國家發展的工具,而不是目標。當成目標,沒問題,只是擺在今時今日的情景下,未免過於“理想”。
發展中國家要的是“平等的結果”,而不是“平等的權利”。如果平權會造成一方的不公,那麼就以不平權的政策來達到平等的結果。
同樣的,這個矛盾也可能發生在一個家庭。倘若一家有雙胞胎兄弟,哥哥比較聰明,弟弟比較笨拙,父母應該以同樣的方式來看待他們的學業,還是更加關注弟弟的學習?
對父母而言,兩個孩子都重要。但對哥哥而言,如果父母更關注弟弟,那麼就是偏心弟弟。如果父母公平對待,則弟弟可能會一直笨拙下去。
另一個說法,男生和女生如果比賽跑步,應該同一個起跑點,還是基於生理不同而有不同的起跑點?
絕對平權主義者要求平等賽制,而“平等結果”者則是偏向有利於女性、不利於男性的起跑點賽制。
換成種族層面,馬來西亞的國情與歐洲國家,甚至亞洲大部分國家不同。馬來西亞人民的民族特徵過於強烈,在生活習慣、文化、宗教、價值觀方面都非常不同,也造成了一些不相符的民族特徵。
有些特徵令到整個民族一開始就輸在起跑點上。如果為了扶持這個民族,而做出不利於其他民族的政策,那麼就是對其他民族的不公。
但是亞洲很多國家,重視的不是平權,而是“平等結果”。而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至少馬來西亞換了這麼多次政府,包括華裔支持的希盟政府,也是“不平權政策”的落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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