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地庭择定一个新的日期,即在5月12日针对青年及体育部财务组前秘书奥曼被控贪污及洗黑钱案作出裁决。
奥曼的代表律师慕哈末拉菲克接受马新社询问时说,随着辩方禀告法庭需时提呈陈词,因此,法庭另外择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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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批准辩方的申请,以展延今天的下判日。有鉴于此,根据控方建议的日期,法庭另择5月12日宣判结果,今天(下判日)休庭。”
原本法官卡马鲁丁今天宣判本案结果。
涉虚报3840万
奥曼在2016年3月31日,面对32项涉嫌滥用职位及作出虚假申报3840万令吉的指控。
根据控状,他在2012年2月28日至2015年11月18日之间,在武吉加里尔国家体育理事会办公室作出上述罪行。
他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第18(a)条文之下,面对17项虚假申报罪控;至于15项滥用职位的罪行,则在相同法令第23(1)条文被控。
控洗黑钱1662万
另外,奥曼在同年4月21日面对64项洗黑钱指控,涉及款项达1662万3000令吉。
根据控状,他在2012年5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在各个地点把非法活动收益通过支票存入马来亚银行、兴业银行及联昌银行。
他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下面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15年或罚款不少于非法活动所得收益或价值的5倍。
多达70名控方证人及1名辩方证人(即被告)在审讯进行期间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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