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9日訊)人力資源部指出,首相配合開齋節而宣佈增加一天特別公共假期,如果僱主要員工在開齋節特假即本月21日或24日工作,需讓員工享有一天補假或支付員工當天三倍的工資。
人資部今日發文告指出,政府是根據1951年公共假期法令(369法令)第8條文宣佈上述的有薪假期;與此同時,這額外假期,也是根據1955年僱傭法令(265法令)第60D(1)(b)條文賦予所有私人領域員工的有薪假期。
ADVERTISEMENT
“根據1955年僱傭法令第60D(1A)條文,如果當天工作,員工可享有一天補假。”
人資源促請所有僱主,根據政府所宣佈的開齋節特別公共假期,即落在4月21日或24日任何一天的特假,讓員工休假。
“首相拿督斯里安華宣佈,如果開齋節首日落在本週五(21日),特別假期就落在下個星期一(24日);若開齋節首日落在本週六(22日),特別假期就落在本週五(21日)。西馬和納閩聯邦直轄區,將享有這項特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