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訊)西港(WPRTS,5246,主板交通物流組)遭內陸稅收局追討6年總值1億4323萬4882令吉附加稅款及罰款案已確認擱置。
董事部發布文告指出,財政部已全面檢討公司志期2021年12月24日的上訴信,並將向巴生港務局(PKA)支付的常年租金付款,視為可扣稅開銷(Allowable Expenses);有關檢討涉及2013至2019稅年高達3億5890萬8680令吉的爭議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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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志期今年4月14日信函闡明,在1967所得稅法令第127(3)條款下,有關1億4323萬4882令吉附加稅款及罰款因此將擱置。
“針對上述最新發展,我們將會向上訴庭,提呈2013至2018稅年、2019稅年附加稅款及罰款的附屬宣誓書,以展示財政部相關信函。”
西港旗下子公司大馬西港私人有限公司(WMSB)是在2020年10月5日,接獲內陸稅收局的附加估稅通知書,追討2013至2018估稅年為數1億2057萬6255令吉74仙額外所得稅和罰款。
該公司也針對附加估稅通知書提出上訴和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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