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20日法新電)美國最高法院週三受理了一個美國憲法起草者未想到的棘手社交網絡難題:網絡跟蹤騷擾等被認為具有威脅性的信息,是否受到基本言論自由權的保護?
鄉村歌手接男子騷擾信息3年
在長達2個小時的討論中,法官們被要求就2014至2016年期間,美國男子康特曼在臉書向流行鄉村歌手兼作曲家惠倫發送了數千條不受歡迎的信息作出裁定,並決定前者是否應在科羅拉多州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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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倫表示,即使她拉黑了對方並開設新的賬戶,但相關信息仍然存在,這讓她一直處於恐懼中。
他給她傳送了“去死吧,這個世界不需要你”、“待在網絡生活裡會殺了你”等信息,並暗示他一直在跟蹤對方。
她說,累積的影響讓她在一年做數百場演出、發行6張專輯之後,已無法繼續演出。
惠倫在聽證會上稱:“我很害怕自己被跟蹤,隨時可能受傷;我別無選擇,只能放棄我的夢想、一個我非常努力建立的音樂事業。”
2016年,在得知康特曼此前曾因威脅傷害其他幾名女性而入獄後,她向科羅拉多州法院提起訴訟。
康特曼於翌年被陪審團認定有罪,判處4年半監禁。
男子被判刑引發言論自由議論
這一判決引發了一場由自由主義者、左右兩派活動人士以及一些媒體支持康特曼對科羅拉多州提起的上訴。
主張言論自由的人士擔心,維持對他的定罪,可能會使言論自由受到打擊,因為如果有人的言論被他人視為威脅,而沒有證據表明其意圖,就有可能被起訴。
科羅拉多州的法律不要求對發表言論者的精神狀態進行評估,因此康特曼在沒有確定其意圖的情況下被定罪。
律師稱侵犯男子言論自由權
康特曼的多名律師在向最高法院提交的請願書中說,這侵犯了他言論自由的權利。
他們宣稱,康特曼沒有威脅惠倫的意圖,而是患有“精神疾病”,而且惠倫感覺到的威脅都是不真實的。其律師之一的埃爾伍德週三對高等法院說:“在社交媒體上發生瞭如此多交流的時代,將誤解定為犯罪是特別危險的。”
他說,定罪的標準是,發表言論或發信息的人“知道這些話會引起恐懼”。
司法部長:言論自由權或被濫用
科羅拉多州司法部長韋澤在法庭上表示,這樣的標準會導致言論自由權的濫用。
他說:“在威脅性跟蹤者的案件中要求明確的意圖,將使那些脫離現實的跟蹤者逍遙法外。這也將允許狡猾的跟蹤者通過堅稱他們的有害言論沒有任何意圖來規避責任。”
他並指,“90%的實際或企圖的家庭暴力謀殺案件都是從跟蹤開始的。”
韋澤也稱,即使康特曼的一些信息看起來是善意的,但威脅是在背景和累積效應中產生的,這使得它們不同於朋友或家人之間開玩笑的威脅。
但法官們質疑,接收威脅的一方感受到威脅,是否足以否定某人的言論自由權。
韋澤說,構成真正威脅的標準並不是由“脆弱的被告”決定的,因為他們是如此脆弱,以至於可以感知無處不在的威脅。
幾位法官仍然擔心,支持科羅拉多州對康特曼的定罪,將相當於對言論自由套上新的限制。
法院將在6月底就此案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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