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訊)國家金融罪案中心(NFCC)首席執行員拿督斯里慕斯達法阿里指出,2022年有超過2萬5000宗線上詐騙案,涉及損失額約8億5000萬令吉。
僅需RM500即可購買錢騾戶頭
慕斯達法阿里說,大量的錢騾戶頭是促成線上詐騙活動持續猖獗的原因之一,並表示犯罪集團只需500令吉,便可購買銀行戶頭作為錢騾戶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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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詐騙集團導致錢財損失的原因,是因為有錢騾戶頭,不法分子以500令吉向銀行戶頭的持有者購買戶口,用以轉移非法資金。
“受害者的錢將被匯入錢騾戶頭,再轉移至其他錢騾戶頭,並在短時間內被提出,導致難以追蹤。”
錢騾戶頭是指銀行戶頭持有者將提款卡及相關密碼交給他人,而該戶頭被用於犯罪目的。
慕斯達法阿里對馬新社說,類似案件的增加也包括科技使用,以及透過社交媒體進行詐騙和用戶資料外洩所推動。
社媒冒充執法單位誘騙
針對透過社交媒體進行的詐騙,他說,詐騙分子或集團會透過社交媒體如WhatsApp、Telegram、臉書、Instagram及TikTok等應用程式,冒充熟人或執法單位聯絡受害者。
“詐騙分子的最新手法是,他們會提供偽裝成銀行網站的鏈接,或要求受害者下載應用程式以獲取他們的服務。
“受害者隨後被要求透露個人資料,包括銀行資料,使受害者的銀行戶頭被詐騙分子入侵,導致受害者面對財務損失。”
慕斯達法阿里說,線上詐騙是依據受害者的身份背景,如澳門騙局是針對有大量積蓄的個人,而電子商務詐騙則涉及買家與賣家。
“犯罪分子使用各種手段從受害者手中獲取銀行資料,當受害者遲遲沒有意識到他們的錢已不見時,情況就會變得更加複雜。
“所遭受的損失不僅對國家經濟造成負面影響,還可能引發社會問題。”
他說,執法機構的分析結果發現,詐騙集團還利用非法獲取的電話號碼,出售用戶的個人資料及電話號碼。
與國際執法單位打擊網絡詐騙
他說,政府已經並將採取具體行動打擊網絡犯罪,包括加強與國際執法單位的合作,以確保能夠對海外的犯罪分子採取進一步行動。
“詐騙罪案需在各方包括受害者在內的參與下共同應對,需從學校開始至大學展開醒覺運動,舉辦各種活動,特別是有關詐騙罪案及如何避免成為受害者的活動。”
此外,慕斯達法阿里說,政府有意提升國家詐騙應對中心(NSRC)在運營、人力資源、中央數據系統、辦公基本設施、技術設備及財務分析系統方面的能力。
“由於國家詐騙應對中心的運作結合包括銀行及通訊在內的各機構的人力和專業知識,因此可以實施有效的綜合執法行動。
“可採取的行動包括充公或限制線上犯罪所得的金錢流動。”
他說,政府正認真審查可使用或修訂的法律條款,以便將詐騙款項歸還給受害者,有關法令包括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和非法活動收益法令、刑事法典及刑事程序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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