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模仿機槍造型的“藍火加特林”煙花在隆市鬧區公開銷售吸引買客,但警方表示未列入合法售賣和燃放列表中的煙花爆竹,皆禁止售賣!
雪州總警長拿督胡申針對上述加特林機槍造型的煙花圖片,回應《星洲日報》詢問並表示,這類煙花並不能合法售賣,只要是不在合法售賣和使用列表上的煙花爆竹,便不得公開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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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表示,在雪州地區的執法行動,並未起獲類似的煙花。
無論如何,金馬警區主任諾德漢助理總監受詢時指出,他將派出一支隊伍前往調查,並呼籲民眾提供情報,尤其是若發現有違法售賣爆竹的小販,應及時報警以便警方展開行動。
他也說,根據照片無法確認男子手持的物品是煙花爆竹,因此警方將仔細調查此事,根據已有的煙花爆竹列表展開審查,一旦發現男子手中的物品是違禁物,則將被視為觸法,屆時警方將採取行動對付涉及者。
本報攝記日前在吉隆坡拉惹阿朗路靠近端姑阿都拉曼路的一個煙花爆竹攤位,發現這款造型如加特林機槍的煙花,被指燃燒時間持久且煙花綻放效果佳,立時吸引了欲購買菸花慶祝佳節的民眾目光,不過這支菸火售價不菲,據悉價格超過1000令吉。
該款名為“藍火加特林”的煙花包裝上附上安全警示,促請人們勿手持燃放,並且只在室外和成人的監督下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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