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在不久前三读后通过废除强制性死刑的法令。虽然之前反对废除强制性死刑的声浪不小,但是针对这项废死法令,国会议员好像没有激烈辩论就通过了。
我在网上和报纸看到两则有关人命的新闻,在此和大家分享,或许可以启发对废死与否的一番反思。
(1)2023年4月7日,中国大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布:被告人刘东因为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刘东上诉辽宁省最高法院,但被驳回其上诉。案情是这样的:2021年5月22日,刘东驾驶宝马车冲撞人行道的行人,造成四名行人当场死亡,一名抢救无效死亡,八名路人不同程度受伤。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2023年4月7日,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看到这则新闻后和朋友分享时,大家都被中国法律对死刑的雷厉风行吓到。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第一判决,第二审裁一致裁决,还是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量刑适当”。中国法院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可能是指刘东故意驾着宝马车撞死人含有计划谋杀的成分。
刘东驾驶宝马车撞死人的视频后来也在网上疯传。
(2)上世纪80年代,澳门有一桩碎尸案,还被拍成电影《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黄秋生是这部戏的主角,演绎精湛。影片上映时电影院内不时发出惊叫声,有些观众因为精神受不了惊恐的情节而中途离席。
想不到,今年香港也发生一桩更令人发指的案件。28岁的香港名媛蔡天凤遭前夫一家杀害,身首异处,死无全尸,手法残忍,尤其是把死者用高温烹饪当汤煲的手法更是人神共愤,引起全世界华人社会异口同声的谴谪,对死者亲人给予深度的同情。
香港自1966年起就没有执行死刑,并在1993年修订法例,以终身监禁取代死刑。蔡天凤案件也让香港社会,特别是法律界和各阶级人士重新讨论恢复死刑,尤其是残暴谋杀案一定要“血债血偿,以命抵命”,正义才能伸张。
有关香港舆论几乎是一面倒痛惜蔡天凤,因为认识她的香港人都说她是个好人,而她的前夫家是坏人,恩将仇报,手法残忍。
香港没有了死刑,蔡天风的前夫即使罪名成立,最高判决也是终身监禁。若是扣除假期,行为良好等后,可能只要蹲牢二十多年就被释放。
另一边,虽然台湾也有死刑,但是几十年来都没有执行。
特别是民进党上台后,几桩惨绝人寰案的被告本应判死刑,但是法官以“尚有教化可能”而没有判死刑,这种决定实在令人不服。死者的冤死,被杀害过程的痛苦,父母亲人往后以泪洗面的煎熬,难道法官都没有考虑到,反而还给罪犯痛改前非的机会?台湾人民对于这一系列刑事案的判决,甚至整个台湾司法失去了信心!
如今,大马也废除了强制性死刑,把酌情权留给法官。但是法官也是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凶徒即使被判谋杀罪名成立,法官很可能也给个终身监禁。
假如有强制性死刑,法官判决死刑也会心安理得,因为其判决有法律根据。
请问:往后杀人不用偿命,社会公义的旗帜又该摆在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