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联合亚太法律协会(LAWASIA)和共和联邦律师协会(CLA)致函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以及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谴责大马反贪会对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兹兰所采取的行动。
莫哈末纳兹兰是上诉庭法官。他在担任高庭法官期间,宣判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所有7项控状皆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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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The Edge报道,联合亚太法律协会和共和联邦律师协会在分别写给安华和依德鲁斯的信函中指出,他们对马来西亚司法独立和司法行政面临的严重威胁表示极度关注。
LAWASIA:忧未来有理由检讨判决
联合亚太法律协会主席彭韵僖在志期2023年4月24日写给安华和依德鲁斯的信函中指出,这些威胁是基于大马反贪会对莫哈末纳兹兰的调查以及对纳吉提出的刑事诉讼。彭韵僖说,联合亚太法律协会对联邦法院作出的异议判决感到担忧,因为这可能证明未来有理由检讨判决,甚至是重新提出诉讼或让案件重审。
“这观点是不正确的。在1995年联邦法院条规第137条下所规定的联邦法院固有权力,异议判决不代表案件可重审或提供‘进一步’检讨的权利。”
她说,异议判决仅是司法意见分歧的表达,不会成为判例法的一部分或具有任何约束力的先例价值。
在今年3月31日,联邦法院以4对1多数票裁定,驳回纳吉为寻求检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终极判决所提出的申请。此申请由东马大法官拿督阿都拉曼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聆审。另四司分别是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王南吉、联邦法院法官拿督罗德兹扎丽雅、联邦法院法官拿督诺丁哈山以及上诉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
裁定驳回纳吉申请的是王南吉、罗德兹扎丽雅、诺丁哈山及阿布峇卡。持异议的是阿都拉曼。
CLA:行政干预司法
与此同时,英联邦律师协会表示,对于大马反贪会对莫哈末纳兹兰展开调查感到震惊,有关的调查结果甚至被公开了。
“共和联邦律师协会认为,大马反贪会的行为严重违反三权分立,等同于行政干预司法。”
共和联邦律师协会表示,虽然该会认同大马反贪会在打击腐败的特权,但担心这项针对现任法官的调查可能对马来西亚司法系统和对法治的尊重产生影响。
“作为政府,行政机关必须尊重、保护和维护司法机关的独立性,这是司法行政的核心支柱。
“司法机构必须保持独立、公正,不受任何形式的干涉或胁迫,尤其是行政部门的干涉或胁迫。”
共和联邦律师协会进一步说,通过调查现任法官,尤其是调查启动的方式和公布调查结果,大马反贪会发出了一个令人担忧的信息,即马来西亚法官的角色和独立性。
“这行动可能被视为企图恐吓司法机构并破坏司法机构的公信力,这将不利于法治和公众对公共机构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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