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6日综合电)台湾最高法院今日驳回前前总统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与媳妇黄睿靓涉及的海外洗钱案的上诉,陈致中得入狱,将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TVBS新闻报道,陈致中与黄睿靓,因南港展览馆及龙潭购地案洗钱案,被控协助妈妈吴淑珍切断重大犯罪所得财物的资金性质及来源,透过繁复手段设立海外帐户洗钱,高等法院更二审各依洗钱罪判陈致中1年有期徒刑、并科150万元(新台币,下同)罚金及黄睿靓判刑10月,并科100万元罚金,宣告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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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上诉最高法院,陈致中、黄睿靓驳回定谳,陈致中得入狱,将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更二审判决指出,吴淑珍先取得瑞士美林银行资料,命陈致中于2006年12月某日与银行人员接洽,黄睿靓,以“Sorbona”及“Sorbona2”等代号开立2个帐户,黄睿靓为所有人,陈致中为授权代理人。
黄睿靓在侦查中时曾供称:“办开户手续,陈致中也在场,婆婆吴淑珍叫我签名,我就签名。”
她表示,先前也有好几次签过开户文件,不记得内容,但记得吴淑珍说“你不要担心、不要怕,这是家里的钱,这不是DIRTY MONEY,你就跟银行讲这是你父亲给你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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