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6日讯)非经商个人居民提呈的2023年课税年e-BE表格截止日期,将从原定的4月30日,延长至5月15日。
内陆税收局发文告说,经商的个人居民(e-B)和合伙生意(e-P)则从6月30日延长至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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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说,各组别的报税截止日期延长15日至两个月不等。
文告指出,其他组别如呈交e-BT的个人居民(知识工作者、专家、担任要职的非公民)、个人非居民(e-M)、呈交e-MT个人非居民(知识工作者)、组织(e-TF)、遗产(e-TP),没有经商者延长至5月15日,经商者则延长至7月15日。
“公司/纳闽公司的雇主,以及非公司/纳闽公司的雇主提呈的e-E表格则从3月31日延长至5月31日。”
文告说,代表董事或雇主提交e-E和e-C.P.8D的人士可以浏览MyTax官网的说明(https://www.hasil.gov.my > EduZone >Slaid/Poster Percukaian > Tahun 2024 > Slaid Permohonan Peranan danPelantikan Wakil Melalui MyTax)。
公司等报税延长1个月
此外,公司、合作社、有限责任合伙、单位信托或产业信托、信托机构、产业投资信托和产业信托基金提呈2024年课税年报表的截止日期原为会计期结束的7个月内,获得延长一个月。
至于1967年石油(所得税)法令下须缴税的纳税人原定勘探期结束的7个月内须缴交2024年课税年报表,获得延长一个月。
税收局呼吁纳税人使用e-Borang申报收入,并在限期内缴付(如有),以避免任何罚款和加税。
文告说,纳税人也需填报正确且最新的个人与银行资料,以利退税程序。
至于提呈e-Borang的相关指南,纳税人受促查阅官网的2024年提呈申报表格计划,可透过以下3个链接获取:
i. 马来文:
https://www.hasil.gov.my/media/5u5aympa/program-memfail-borang-nyata-tahun-2024.pdf
ii. 英文:
https://www.hasil.gov.my/media/fw2jk2fd/rf-filing-programme-for-the-year-2024.pdf
iii. 2024年税收局电子刊(Sepintas e-Buku HASiL 2024)
https://www.hasil.gov.my/eduzone/risalah-cukai/risalah-cukai-2024/sepintas-e-buku-h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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