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6日訊)巫統大港區部主席拿督斯里嘉馬尤諾斯已遵從上訴庭的指示,將30萬令吉的賠償金存入民主行動黨士布爹區國會議員郭素沁的律師的銀行戶頭。
郭素沁的代表律師拿督奈爾向網媒《今日自由大馬》確認,嘉馬的律師已於4月14日將一張30萬令吉的支票交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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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29日,上訴庭諭令嘉馬必須在21天內,將高庭所裁定的30萬令吉賠償金存入郭素沁律師的銀行戶頭,直到他所提出的上訴審結為止。
以拿督雅谷為首的三司是在批准嘉馬尋求暫緩支付30萬令吉賠償給郭素沁的申請後,發出上述指示。
上訴庭三司認為嘉馬的申請有依據而予以批准,但條件必須先將30萬令吉存入郭素沁代表律師的賬戶,以及作為雙方的保管人,直到在上訴庭的上訴審結為止。
高庭是在去年7月26日宣判,郭素沁於2017年入稟法庭起訴嘉馬誹謗一案勝訴,並諭令嘉馬必須在14天內賠償30萬令吉予郭素沁。
郭素沁是在2017年4月6日入稟高庭起訴嘉馬誹謗,索償100萬令吉。
她在訴狀中說,嘉馬在2017年3月8日召開新聞發佈會指控她濫權及挪用YAWAS的200萬令吉,並把新聞發佈會的視頻上載到個人臉書及優管(YouTube)。
2022年9月18日,由於嘉馬並未履行賠償判決,郭素沁入稟法庭,要求法庭宣判嘉馬破產。
510進行案件管理
奈爾指出,沙亞南高庭將暫緩郭素沁的這項申請,直至上訴庭對嘉馬的上訴做出裁決。
他說,上訴庭已擇定5月10日進行案件管理,屆時可能會擇定審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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