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冬27日訊)前任文冬區國會議員黃德去年在臉書上載視頻,指責彭亨州政府默許濫伐樹木,遭彭亨州政府起訴,要求他道歉和賠償100萬令吉,黃德今日到淡馬魯法庭申請自辯,不打算花錢請律師。
黃德是在去年2月接獲律師信,當時彭亨州政府以誹謗和詆譭形象為由,限他在14天內作出道歉和追討100萬令吉名譽損失,以及入稟法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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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律師信指出,黃德分別是在2021年12月28日和2022年1月30日在臉書專頁上載了2個視頻,有損彭亨州政府名聲,也具有誹謗性。
黃德告訴星洲日報,他今日上午親自到淡馬魯法庭提呈對此案自辯的申請,不會聘請律師辯護。此案目前進入案件管理階段。
指為民發聲所述屬實
他說,他已作出慎重考慮,當年他是以文冬區國會議員的身分為人民發聲,他所講的和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確的,也都是事實。
“我上載視頻,詢問州政府為何允許胡亂砍伐樹木,這也是我作為一位國會議員的責任,我沒有做錯。”
也因此,他決定自辯,不想花一筆龐大費用聘請律師,更不想向公眾籌募律師費。
對於這項案件的勝算,他說,如果團結政府是公正的,沒有玩弄政治,他勝訴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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