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30日讯)骑着摩托车载着新婚妻子进行“后轮骑”的少年今日被控危险骑行,他在庭上俯首认罪。
17岁的被告在哥打峇鲁推事庭面控,随着他认罪,推事莫哈末菲克里择定6月20日再次过堂,以取得被告的行为报告,并允许被告以由一名担保人以900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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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妻怀孕2个月半
被告的妻子目前怀孕2个月半,她被逮捕后获释,成为此案的证人。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在今年4月22日中午12时,在哥打峇鲁前往瓜登的路段,骑着摩托车载着妻子进行“后轮骑”,即在骑行时把摩托车的车头抬起来,对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危险。
一旦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下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不超过5年及罚款不少过5000令吉及不超过1万5000令吉。
此案由努莎菲卡莫哈末副检察官负责提控,被告的代表律师是来自吉兰丹州法律援助局的诺再依玛。
根据媒体的报道,被告当时骑着摩托车载16岁妻子进行“后轮骑”的举止被人拍下视频,并上载到社交媒体广传后,警方通缉被告及他的妻子,他们在上周四(27日)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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