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訊)警方調查證實,今早發生在蒲種路冠盛公寓樓下商業區的爆炸事故是因簡易爆炸裝置被引爆所致,警方相信此案涉及刑事成分,並初步鎖定兩名男子為此案嫌犯,目前在追緝兩人下落。
十五碑警區副主任巴斯里警監指出,這是一起爆炸案,警方經檢查後判斷有關三個PVC塑料管為以爆竹製作的簡易型土製炸彈,並附有一個遠程引爆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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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關裝置是以爆竹製作,但警方相信這不是一起單純的危險燃放爆竹的事件,嫌犯製作這個附有遠程引爆裝置的簡易爆炸裝置是有其目的,這是一起刑事案件。”
他說,警方在現場採集到3枚懷疑是嫌犯留下的指紋,而附近的閉路電視也拍攝到兩名嫌犯走過的畫面。
“此次爆炸案並未涉及任何人命傷亡,警方現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6條文展開調查,涉案者一旦被提控上庭並定罪,最高可被判處7年監禁或罰款最高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這起小型爆炸事件於今天清晨5時許發生在蒲種路冠盛公寓樓下的商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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