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4日訊)泰國車牌太顯眼,走私燃油者用回以往招數,由本地人駕駛本地註冊車牌的轎車添油,再把燃油送到非法燃油倉庫,私梟再用泰國註冊車牌轎車,把津貼燃油非法販運到鄰國去賣。
17歲少年也涉走私燃油被捕
玻州內貿局長諾拉札今天發文告說,昨早展開的“填補漏洞行動”(Op Tiris)中,有一名涉嫌參與非法走私柴油活動的17歲少年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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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該局執法組在旺吉輦2處空地發現非法走私燃油活動,共起獲1000公升柴油、150公升汽油、多個油桶、油槍及2輛非法增設燃油箱的汽車,充公總額達1萬3457令吉50仙。
她說,執法組昨早11時15分左右,在旺吉輦路一處空地,發現一人正從1輛轎車輸出柴油到油桶,上前逮捕當事人時,發現當事人僅17歲,受人僱用走私柴油。
“執法組充公現場所發現的1000公升柴油、油桶、油槍及汽車,充公額共7850令吉,同時帶回涉案少年助查。”
另外,當局在附近則發現數個油桶、油槍及一輛轎車,現場也搜獲150公升汽油,充公額共5607令吉50仙。
當局援引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來調查此案,一旦罪成,首犯被告可面對不超過100萬令吉付款,重犯者則不超過300萬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公司則可面對不超過200萬令吉罰款,重犯可面對不超過500萬令吉罰款。
當局也會援引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AMLATFPUAA)來調查涉案者。
諾拉札補充,玻州從今年3月1日至今,已搗破13宗非法走私燃油案,逮捕12名本地人及3名泰國人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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