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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20pm 05/05/2023

虐佣

电熨斗

剥削女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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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熨斗

剥削女佣

用熨斗热水致伤 剥削女佣 男女雇主被控上庭

夫妻被告2人步出法庭时,用手遮脸躲避媒体的镜头。(马新社)

(八打灵再也5日讯)一名女书记被指在今年3月在一个住家单位里,使用熨斗和热水致伤她的印尼女佣,今天以伤人罪被控上吉隆坡推事庭。

43岁被告陆芝慧(译音)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在推事莫哈末沙英面前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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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22年3月3日至4月23日期间,在位于华联花园(Taman OUG)胡占恩马斯3路(Jalan Hujan Emas 3)的一个住宅里,使用熨斗和热水致伤自己的39岁女佣。

控状指出,被告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兼施。

因为第324条文是一项不可保释的罪行,前副检察司娜蒂雅不允许被告保释。

然而,被告的辩护律师瓦吉斯以其当事人有4名介于2岁至15岁的孩子为由,向推事要求以低额保释金批准被告保释。

最后,推事允许被告以6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此外,被告今天也被押上地庭面控,她与44岁的丈夫林家伟(译音)被控在相同的地点和日期,剥削同一名受害者的罪名,2人皆不认罪。

根据指控,两名被告被指在《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下犯下罪行,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5年以及罚款。

法官阿祖拉批准两名被告各自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且需交出护照给法庭保管,直到案件结束为止,以及每两个月需到警局报到;此案择定于6月6日过堂。

十五碑警区主任阿米希占助理总监昨日发文告指出,警方是在接获民众投报称邻居涉嫌虐待女佣后,派员前往现场展开调查。

“根据调查,住在屋内的39岁外籍女佣全身布满烫伤,而脸部及双眼皆有瘀伤,随后被警方送往马大医药中心(PPUM)接受诊治,而涉案夫妻亦当场被捕。”

这起事件是在4月23日午间12时50分,于华联花园胡占恩马斯3路的某住宅处被揭发,而施虐者被揭为一对33及34岁的夫妻,其中男方任职工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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