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下凡,迷哥我直奔。偶像在香港,那是购物的天堂,此时偶像过海来南洋。也忘记消息怎么得来,迷哥迷姐必然知道偶像的一举一动。
一开始也不知怎么成为她的迷哥。学校邻座同学捧着巴金,老师常宣扬冰心的母爱,我的灵魂飘离,如此的小说与散文,我自己怎么都看不到一半。此处风平浪静,没有封不封建闹革命,而再多的母爱歌颂,青春期的我们只想找个人来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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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应该是从看小报开始。小报就是分量没那么重,都是风花雪月。起初看那位梦湘姐姐解答青年男女问题,很多的ABC,爱上A君又遇见B君,C君又来追求。有时看得烦,有时觉得蠢,有时……然后版位的上方有许多作者的精辟文章,散漫如我,只挑短的看,最短的是两三百字的豆芽集,真的是全世界最小棵的菜最短的文,作者是依莎贝,就是亦舒。
年少怕啰唆,这么短真好。于是报纸天天剪个小方洞。后来又发现另一页连载金庸古龙小说,这些英雄侠客与我天天发愁的生活很有距离感,也不能成为我未来的理想。然后看到这里有亦舒连载的都市男女,啊我的未来有盼望。
迷歌迷姐总会模仿,偶像怎么想怎么说都有一套。于是自己开始写得短短,竟然也可刊用。偶像写的是豆芽,我写的两三百字浮浮浅浅,版头画了只蜻蜓点水起涟漪,也是配绝。
啊偶像要来了,去听讲座会来个侧写。那台上的亦舒说着话还是有偶像距离,她几时来到台下呢?
那天她穿了天蓝色的连身裙,惊觉她脚上穿的是一双红彤彤的鞋。只觉得她踩过的地方都会开花。这样违和的配搭,迷哥我也能接受——蓝天下的红花不也是很美的风景吗?
她小说的女主角大多白衬衫牛仔裤。女主角是永远的玫瑰,男主角是家中放光明。那不凋的玫瑰,那标准的家明,竟然写了7年,这样的不变应万变。似乎是后来听了金庸的劝,开始写了不同类型的人物。我赶上那个年代,她写的——我的前半生、小狐狸阿七、喜宝、玉与瓦、蔷薇泡沫、医情、朝花夕拾。主角人物开始千变万化,看得心花怒放。
我的春天开满花
她在台上说着话,回答着问题。她很勤,也持之以恒,每天写两小时。她身旁最常看的书是《红楼梦》与《圣经》,前者我明白,后者令我惊讶。她母亲是虔诚教徒,常说要写就好好写,要像西西那样。她说她对母亲的态度,不是客气就是生气。
迷歌迷姐永远贪心,我也是。散会后,也有签名会。我想,我可否多得一点点。于是冒了胆,等到周遭没什么人时,问——亦舒小姐,我是某某某,代表某报,我们可以谈谈吗?
——好啊,我们过去那边。
边走着,她搭了我的肩,像大姐姐搭肩已长高的弟弟,好像也忘记自己问了什么她答了什么,我的春天开满花。
后来的亦舒,小说从第一人称写成第三人称,那又是另一次的转变。天地出版社交替出版她的新著与旧著,排山倒海,一下子过了百部,又一下子过了两百部,我的青春已逝,无法再追。偶像从购物天堂移民去北美的人间天堂,从此过着婚后幸福日子。我者仍在凡间,灰头灰脸,苦苦生存,早已不理都市男女谁爱上了谁,谁又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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