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下凡,迷哥我直奔。偶像在香港,那是購物的天堂,此時偶像過海來南洋。也忘記消息怎麼得來,迷哥迷姐必然知道偶像的一舉一動。
一開始也不知怎麼成為她的迷哥。學校鄰座同學捧著巴金,老師常宣揚冰心的母愛,我的靈魂飄離,如此的小說與散文,我自己怎麼都看不到一半。此處風平浪靜,沒有封不封建鬧革命,而再多的母愛歌頌,青春期的我們只想找個人來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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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應該是從看小報開始。小報就是分量沒那麼重,都是風花雪月。起初看那位夢湘姐姐解答青年男女問題,很多的ABC,愛上A君又遇見B君,C君又來追求。有時看得煩,有時覺得蠢,有時……然後版位的上方有許多作者的精闢文章,散漫如我,只挑短的看,最短的是兩三百字的豆芽集,真的是全世界最小棵的菜最短的文,作者是依莎貝,就是亦舒。
年少怕囉唆,這麼短真好。於是報紙天天剪個小方洞。後來又發現另一頁連載金庸古龍小說,這些英雄俠客與我天天發愁的生活很有距離感,也不能成為我未來的理想。然後看到這裡有亦舒連載的都市男女,啊我的未來有盼望。
迷歌迷姐總會模仿,偶像怎麼想怎麼說都有一套。於是自己開始寫得短短,竟然也可刊用。偶像寫的是豆芽,我寫的兩三百字浮浮淺淺,版頭畫了只蜻蜓點水起漣漪,也是配絕。
啊偶像要來了,去聽講座會來個側寫。那臺上的亦舒說著話還是有偶像距離,她幾時來到臺下呢?
那天她穿了天藍色的連身裙,驚覺她腳上穿的是一雙紅彤彤的鞋。只覺得她踩過的地方都會開花。這樣違和的配搭,迷哥我也能接受——藍天下的紅花不也是很美的風景嗎?
她小說的女主角大多白襯衫牛仔褲。女主角是永遠的玫瑰,男主角是家中放光明。那不凋的玫瑰,那標準的家明,竟然寫了7年,這樣的不變應萬變。似乎是後來聽了金庸的勸,開始寫了不同類型的人物。我趕上那個年代,她寫的——我的前半生、小狐狸阿七、喜寶、玉與瓦、薔薇泡沫、醫情、朝花夕拾。主角人物開始千變萬化,看得心花怒放。
我的春天開滿花
她在臺上說著話,回答著問題。她很勤,也持之以恆,每天寫兩小時。她身旁最常看的書是《紅樓夢》與《聖經》,前者我明白,後者令我驚訝。她母親是虔誠教徒,常說要寫就好好寫,要像西西那樣。她說她對母親的態度,不是客氣就是生氣。
迷歌迷姐永遠貪心,我也是。散會後,也有簽名會。我想,我可否多得一點點。於是冒了膽,等到周遭沒什麼人時,問——亦舒小姐,我是某某某,代表某報,我們可以談談嗎?
——好啊,我們過去那邊。
邊走著,她搭了我的肩,像大姐姐搭肩已長高的弟弟,好像也忘記自己問了什麼她答了什麼,我的春天開滿花。
後來的亦舒,小說從第一人稱寫成第三人稱,那又是另一次的轉變。天地出版社交替出版她的新著與舊著,排山倒海,一下子過了百部,又一下子過了兩百部,我的青春已逝,無法再追。偶像從購物天堂移民去北美的人間天堂,從此過著婚後幸福日子。我者仍在凡間,灰頭灰臉,苦苦生存,早已不理都市男女誰愛上了誰,誰又不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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