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这项法令的重大修改,其过去更倾向于保护少数脆弱劳工的法律定位,已经一步到位转为保护几乎所有的1700万名雇员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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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对一般民众的主要意义只是假期,还是劳工组织如大马职工总会(MTUC)和全国公共及民事职工总会(CUEPACS),向政府提出年度诉求的专属日子?当然,我这么说,并非认为我们的劳动节活动一定要像一些国家般,搞得轰轰烈烈乃至影响公共秩序。但我们至少也必需高度关注,一些对许多打工一族影响深远和广泛的政策改革,尤其是去年修改并在今年初生效的雇佣法令,就作出了许多重大改革。
但遗憾的是,法令虽然已于今年1月1日落实,不知是当局缺乏醒觉推广,还是早前的政局不稳定等因素导致,我发现许多领域的业者和雇员们至今依然后知后觉,还未做好准备,尤其重新调整本身的劳资合约和人资规则。
首先我认为许多单位,错误把这次法令修改的焦点,放在女性产假的天数,从过去的60天,增加到如今更符合国际劳工组织大会标准的98天。或过去所没有的,而如今在这方面更人性化地额外给丈夫的7天陪产假期。
当然,我并非质疑此改革的重要性,只是要强调,此次法令修改最关键的部分,涉及此法令的涵盖面,或针对雇员的薪金顶限定义。根据过去政策,只有不超过2000令吉月薪的雇员受到法令保护,包括倘若任何组别雇员跟雇主签署的劳资合约条款,跟法令所阐明的基本福利和权利有所抵触,那么前者将自动失效,并以后者为更高。
而当时这项劳资政策的法理基础,主要类似一些国家的劳工或工人法令,认为那些来自蓝领或社会低下层的低收入群体,属于社会上脆弱的一群,很容易受到一些奸诈或拥有高等教育背景雇主的狡猾欺压,尤其透过不正当影响力,促使前者签署各种存有严重剥削性质的偏颇劳资合约。所以必需通过政府介入方式,通过一些明文法令条文制定基本福利和权益,以保护弱势群体。
至于那些收入超过2000令吉的雇员群体,由于被视为较有能力的高收入群体,因此完全没有受到法令的保护。而他们所享有的基本福利和权益,完全根据他们跟雇主所签署的自由劳资合约,由合约法令所管辖。
但今年的法令修改,却把法令的上述原有涵盖面,进行了犹如天翻地覆的改革,一瞬间通过第一图表的调整,去掉原有的月薪2000令吉顶限,在完全没有任何收入限制的情况下,将其覆盖国内所有收入阶层的雇员群体。
简而言之,所有过去在法令下只适用于月薪不超过2000令吉雇员群体的各项基本福利或权益,如女性产假、年假、病假、发薪制度、终止合约通知、解雇等。从今年开始,都必需一视同仁沿用在所有超过2000令吉月薪的雇员群体。
当然,相信为了减缓相关重大改革对私人界雇主所带来的冲击,当局还是在这方面作出了一些让步,即允许那些月薪超过4000令吉的雇员群体,在加班方面的津贴数额,不受有关法令的管制,或通过自由劳资合约来定夺。另一项国内雇员的佳音是把过去每周不超过48小时的法定工作时间,减低至45小时。
类似改革合理吗?我只能说,比起大马在制定最低薪金政策方面,每次上调数百令吉后就被劳工组织抱怨不足,以及追根究底永远跟不上国内犹如火箭速度般的通胀幅度,至少这次雇佣法令的修改,就做得更为干脆和果断,至少避免陷入类似每几年就局部上调有关收入顶限,以提高法令涵盖面的没完没了烦恼和窘境。
无论如何,我们也必需认清一项事实,随着这项法令的重大修改,其过去更倾向于保护少数脆弱劳工的法律定位,已经一步到位转为保护几乎所有的1700万名雇员群体。
在这种情况下,在未来的日子里,这项涵盖面已更为广泛的法令,是否还能维持原有保护低收入蓝领群体的初衷,例如特别考虑针对这些低收入群体,额外增加一些属于劳工保护性质的特别福利或权益?
除此,也必须与时并进,针对不同的国内外劳资趋势,作出迅速和正面的回应。其中一个难以抵挡的世界潮流,首推逐渐对传统劳资市场带来巨大冲击的零工经济领域。根据一些非官方数据,在零工经济概念的鼻祖美国,已有超过三分一劳力加入零工领域,而大马也有超过25%的零工经济大军。这股新崛起的零工势力,绝对不容忽视。
或许出于对大马零工领域的醒觉,很欣慰的,这次的雇佣法令修改,也增加了一个部分允许特定员工向雇主申请伸缩性工作安排,包括更改工作天、时间乃至场所等。但我认为更迫切的举措,包括可考虑把特定进行全职和机械性质工作的零工经济工作者,如电召车司机和送餐员等,也纳入雇佣法令;或制定一套全新的零工经济工作者保护法令等。
更重要的是,大马这次作出重大劳资法令改革的最大挑战和意义,主要在于消除许多雇主的疑虑,即随着大部分雇员享有更多的福利保障后,只会进一步增加他们的生意成本压力。反之,就像许多先进国的成功例子一样,其实主要有助于推动大马进一步经济转型,迈向更熟练和高效的人力市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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