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6日訊)一名家長在社媒上指控,她兒子在學校踢足球時遭同學故意致傷導致骨折。她不滿校方以“意外”為理由,沒給予合理的交代,也沒采取進一步行動。
針對此事,教育部副部長林慧英今午受詢時指出,她已指示檳州教育局提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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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已通過臉書私訊這名家長,並向檳島東北警區主任索菲安查詢警方有無接獲投報,但兩人至截稿前都沒有回應。
這名家長昨日在臉書貼文指出,事情發生在本週三上午體育課期間,有同學故意把球踢向她兒子,射中其頸項,掃描後發現脊椎骨有骨折痕跡,頸項肌肉脛骨嚴重受傷無法移動,肩膀高低不平,需要長久的物理治療才可能痊癒。
她說,週四在家長群組公開要求校方給予解釋和交代,校長當時回覆指將展開調查,並向班上3位最可能看到事發經過的學生問話。這3名證人的其中兩人指,踢球的學生是不小心,另一人回答指不知道。校方基於此事屬於意外,要求她不再追究。
不過,她對這番“不小心”的說法感到不滿,也說明,證人與傷人的同學,分屬朋友。
她問:“若有心要調查,為何不問全班同學而只問3位同學呢?再說,無論故意或不小心,已經嚴重傷人,為何家長和孩子不出來道歉呢?做錯了就應該認錯啊,最基本的道歉呢?”
她反問,這是否表示,她必須忍聲吞氣,當作沒一回事?
“對方傷了我的孩子,為何基本的一句道歉或關心都沒有?這樣對嗎?我很想為孩子做些什麼…可是能力真的有限,也不知道該怎麼做…好無助…好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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