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科学、工艺及革新部长郑立慷今日发表文告证实延长莱纳斯公司迁移精矿分解与洗涤厂的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
他在文告指出,原子能执照局于4月28日,在与大马莱纳斯有限公司举行的听证会上,拒绝莱纳斯公司提出撤销执照中4项限制条件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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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考量后,我决定拒绝莱纳斯公司提出撤销4项限制条件的申请,不过考虑到该决定对全球稀土供应链的影响,我同意延长莱纳斯公司迁移精矿分解与洗涤厂的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
“因此,从2024年1月1日起,莱纳斯必须确保位于国外的稀土精矿分解与洗涤厂开始投入运作,并且莱纳斯禁止运送辐射性原料至大马。
“这项决定是考量经济利益、环境保护和公众健康。根据根据1984年原子能执照法令,第32(5)条文,部长的决定,将是最终的决定。”
他说,昌明大马政府了解稀土领域的重要性,并致力确保该领域相关的任何商业交易不会对环境和周边的人民造成负面影响。因此这项决定是经过根据持续性、发展和安全的原则进行仔细评估后,所做出的决定。”
他说,该部将继续与所有利益相关单位合作,确保我国稀土领域负责人地发展,以及遵守既定的条例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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