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8日訊)首相署公共投訴局(BPA)透露,目前民眾向該局投報最多的投訴,是與地方政府當局有關,高達約80%。
首相署部長(法律及體制改革)拿督斯里阿莎麗娜說,為了有效提升昌明大馬政府的問責,及以民為本的原則,政府正草擬設立大馬公共監察機構(Ombudsman Malaysia),有關法案將於今年10月提呈國會辯論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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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呈國會辯論通過
她說,國會一旦通過該監察委員會的法案,大馬公共監察機構便會正式成立,專注處理人民對政府公共傳遞系統的投訴與改善舉措。
她今日在首相署法律事務組(BHEUU)主持與非政府組織的諮詢會議後,在新聞發佈會上說,政府的目標是成立一個獨立運作的大馬公共監察機構,並將是一所法定機構。
她說,該監察機構將賦予權力,針對公共領域的不當管理和傳遞指責展開調查;但它不是一個執法機構。
對投訴制定回應時限
她指出,在該監察機構運作下,政府將針對一般的投訴案例制定回應時限。
“該監察機構將向國會提呈年度報告書,以展開辯論和通過。”
部長說,該監察機構的總監和成員的任期一般為6年,屆滿後另行委任。
她也說,2023年大馬公共監察機構法案(RUU)已進入最後擬定階段,會在近期提呈到內閣會議尋求批准。
阿莎麗娜說,她希望由非政府公務員出任公共監察機構總監,但目前未知人選、擁有多少名成員等細則。
有人會擔心該公共監察機構的職務功能,會與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EAIC)出現重疊,她表示,公共監察機構不是針對其他公共領域或政府部門展開執法,而是就所有公共部門的投訴展開調查。
“譬如地方政府當局接到人民的投訴不予理會的話,投訴人可向公共監察機構反映,這就是該機構會專注處理的第2級(Tier 2)管理不當投訴。我要人民知道,有多一個渠道可供他陳情申訴。”
增加人民投訴渠道
阿莎麗娜補充,目前最大問題,是人民不滿地方政府官員處理民瘼問題的手法,投訴人登門到服務櫃檯或致函投訴卻不受理或沒有回應。
“人民對櫃檯官員的態度感到失望,而公共監察機構可讓人民陳情,政府需要正視、尊重人民的問題,這樣才能令他們感到滿意。這才是負責任的政府。”
她說,不是執政後一切政策都是對的,有些官員沒履行職務,造成人民對政府、對特定措施也感到不滿。
接約2萬宗民生投訴
首相署公共投訴局總監勒治瑪南說,該局接到約2萬宗針對地方上街燈、溝渠和停車位有關的投訴。這些針對地方政府當局的投訴屬於第1級投訴;如果民眾不滿意有關地方政府官的答覆,可將投訴提交給公共監察機構。
他強調,公共監察機構將根據公務員一般指令(Perintah Am)手冊的B單元條文,對管理不當的官員採取紀律處分。
首相署法律事務總監拿督斯里凱魯說,公共監察機構須授予一定權力,以便對政府部門主管採取行動,才能有效糾正部門的弱點。
與多造開會完成法案
阿莎麗娜在文告中指出,根據首相的意願,首相署法律事務與公共投訴局聯手與利益相關者舉行諮詢會議,包括政府和反對黨議員、政府機構、非政府組織和民間社會組織(CSO)完成大馬公共監察委員會法案。
參與諮詢會議的代表來自首相署、公共服務委員會、公共服務局、財政部、內政部、人力資源部、大馬律師公會、公共及民事職工總會、消費人協會(FOMCA)、大馬人權委員會、人民之聲(SUARAM)等。
她也說,全球195個國家中,有115個國家設有公共監察機構,這也是獲國際採用和認可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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