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達10日綜合電)印尼一名男子因反悔不願結婚而遭法院諭令須賠償5000萬印尼盾(約1萬5000令吉)給他的女友。
據印尼《羅盤報》網站報道,這名來自東努沙登加拉省克法梅納努的男子巴斯卡里斯已向起訴人尤芙麗雅娜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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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芙麗雅娜的代表律師羅伯杜斯告訴《羅盤報》網站,其當事人自她就讀學院時就已和巴斯卡里斯同居。
“兩人育有兩名孩子,分別為4歲和7歲。”
不過在同居數年後,兩人關係開始破裂,同床異夢。
羅伯杜斯說:“一直到婚前教育課程階段,那男子突然以不明理由不想要(繼續婚姻)。因此,我當事人一家很難過,於是起訴巴斯卡里斯。”
據羅伯杜斯透露,尤芙麗雅娜目前在東努沙登加拉省一所社會教育中心工作,但巴斯卡里斯雖然是大專畢業生,但卻沒有固定職業。
“我感謝答辯人誠意認罪,並願意以習俗罰款方式道歉。”
律師指出,克法梅納努州法院於5月3日進行調解程序,依法解決問題。
調解結果,雙方同意在不忽略傳統之下達成和解,即犯錯者同意賠償現金5000萬印尼盾和一匹傳統布料。
律師說:“這不僅是習俗罰款,而是作為答辯人向起訴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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