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10日訊)臺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學生鍾筱玲命案,鍾女父母去年2月認為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等四個單位怠於啟動偵查作為等提“國賠”,求償新臺幣593萬元,經臺南地院調解成立,臺南市警局等基於關懷“臺南女兒”立場,同意支付關懷慰問金新臺幣60萬元(逾8.7萬令吉)。
鍾女父母去年2月17日委託律師提出“國家賠償”,主張臺南市警局怠於執行啟動偵查作為,也未防止夜間婦女被害事件的發生;工務局在臺南歸仁區高鐵站高架橋下設置的路燈,未盡管理維修之責,放任路燈壞掉或不亮,無法達到夜間照明的效果。
ADVERTISEMENT
家屬指怠於執行職務
另歸仁區公所負責該路段的電力設備使用,竟自行斷電,導致案發路段的路燈無法正常運作,就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嚴重欠缺,以及歸仁分局所屬員警接獲被害人報案,怠於執行職務,未依相關規定通知行為人到場,或定期實施查訪,致被害人遭殺害。鍾女父母向市警局等4單位,共求償593萬多元。
2020年10月28日,就讀臺南長榮大學的鍾筱玲,在學校附近遭臺灣男子梁育志開車擄走,性侵殺害,棄屍山區,臺灣法院一、二審均判他死刑。
上月中旬在臺南地院調解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臺南市歸仁區公所、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委託臺原法律事務所律師李代昌,與鍾女父母及其律師,上月中旬在臺南地院調解,並經臺南市府確認其相關行政程序。
李代昌聲明稿指出,被告機關對於命案發生深感遺憾,對原告唯一的女兒遠從馬來西亞前來臺南市就學,發生被害離世所遭逢的打擊及創傷,至表同情與不捨。實不忍原告遭此鉅變之餘,另須面臨冗長訴訟程序煎熬。
為此,被告機關願意基於關懷“臺南女兒”立場,盡最大能力修復原告傷痛,同意支付關懷慰問金共計新臺幣60萬元,以期撫慰原告喪女之痛,並告慰其愛女在天之靈。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