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1日訊)淨選盟呼籲政府應該根據執政黨和反對黨的需求,設立一個民主、公平和負責的政黨公共資金體系。
淨選盟指出,淨選盟對於法定機構政治任命的立場,與政府相關公司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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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組織是針對5名希盟領袖受委出任農糧部屬下機構主席一事,今日發文告這麼指出。
這5名獲政治委任的分別是擔任大馬漁業發展局(LKIM)主席的莫哈末法依茲、出任農民組織局(LPP)主席的拿督馬伕茲、擔任聯邦農業銷售局(FAMA)主席的阿米魯丁、出任大馬農業研究與發展局(MARDI)主席的阿茲曼依斯邁,以及出任大馬黃梨工業局(LPNM)主席的謝奧瑪。
淨選盟說,法定機構是根據特定的聯邦或州法律設立的,以執行主要不受利潤驅動的特定服務或任務,並履行政府的政策。
“我們的立場是,民選代表不應在政府相關公司或法定機構中被任命,因為他們被選為立法者併為他們的選民服務。”
淨選盟指出,確保法定機構執行當今政府的政策是相當重要的,因此政府任命他們信任以及政策方向一致的人是合理的。
受委者應具相關能力資歷
“這可能包括政治人物,但這些政治人物必須具有與法定機構相關的必要能力和資歷。”
該組織說,由於潛在的利益衝突,應儘量減少任命民選代表。
此外,該組織指出,在法定機構中獲任命的人必須接受國會委員會的審查,就像其他立法者對部長和副部長進行審查一樣。
淨選盟認為,如果政府只是為了經濟政治而隨意委任政黨人員(例如最高領導人的前助理)進入法定機構,那就是是濫用職權和信任,近乎隱蔽的腐敗。
“我們意識到政黨需要維持全職工作人員,但他們的工資應由政黨或附屬實體支付,而非使用公共資金支付。”
該組織指出,政黨應根據在聯邦和州選舉中的投票份額,從納稅人那裡獲得年度補貼。
促昌明政府結束政治委任
“因此,昌明政府應該結束通過在政府相關公司和法定機構中擔任有利可圖的職位來資助政府運作和獎勵政黨領導人的舊做法。
“相反,應該根據執政黨和反對黨的需求,設計一個民主、公平和負責的政黨公共資金體系。”
該組織指出,由於法定委員會的成敗是受委人的責任,任命他們的政府必須對失敗以及任何濫用職權或腐敗負責。
“這些法定委員會的審查應由相關的跨黨派特別遴選委員會進行,以確保有關委員會的目標得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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