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2日訊)上訴庭擇定7月28日,針對控方就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在健思基金會案的47項刑事失信、貪汙和洗黑錢控罪無罪釋放的判決所提出上訴,進行案件管理。
阿末扎希的辯護律師鄭寶德接受馬新社詢問時證實,上訴庭高級副主簿官阿芝麗娜因控方的要求,重新擇期進行案件管理,以讓總檢察署考慮阿末扎希要求控方停止上訴而作出的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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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於去年9月26日向上訴庭入稟上訴通知書,挑戰沙亞南高庭裁定阿末扎希所有控狀無罪釋放的判決。
阿末扎希被控在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擔任副首相兼內政部長期間,在加影綠野山莊和布城副首相官邸,收受來自Ultra Kirana私人有限公司(UKSB)1356萬新元的賄賂,利用內長職權延長該公司作為外國簽證系統供應商和在中國簽證中心的管理者合約共33項罪名。
他也被控於2015年6月至2017年10月期間在上述地點犯下7項貪汙罪,即利用內長職權收受與他有公務往來的公司的現金,包括115萬新元、300萬令吉、1萬5000瑞士法郎及1萬5000美元現金。
在去年12月29日,控方入稟上訴狀提呈14項理由,聚焦高庭針對此案是否存在收受賄賂的法律事實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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