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12日訊)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正尋求審查現有自我監管的框架,因為發現有越來越多的內容被犯罪分子和試圖威脅公共安全和國家和諧的人士所利用。
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今日發文告說,一些OTT應用程式和社交媒體平臺沒有按照我國法律和國家利益,對其平臺的使用進行有效的自我監管,因此需要監管機構進行更嚴格的監管和干預,以保護公眾利益和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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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會強調不會容忍持續和不斷升級的濫用線上平臺、電信、網絡或線上設施,以進行詐騙、惡意網絡活動、欺詐、網絡釣魚、威脅種族穩定、宗教和諧的內容和對統治者蔑視的行為,並會對那些違反法律的人採取行動。
該會主席丹斯里莫哈末沙林說,在觀察到越來越多的騙局後,開始關注這個問題。
“該會作為國家詐騙應對中心(NSRC)的成員,與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國家銀行和國家金融罪案中心(NFCC)繼續共同努力,通過嚴厲行動來打擊此類欺詐問題。”
詐騙應對中心接11858詐騙投訴
他說,自2022年10月成立的國家詐騙應對中心,截至2023年4月共收到1萬1858起詐騙投訴;從皇家警察商業犯罪的2021至2023年4月的統計數據顯示,因詐騙造成的損失達12億令吉;該會也從2021到2023年4月收到2125個假新聞的投報。
“我們審查了平臺供應商不加控制的濫用和傷害數量後,強烈建議監管部門進行監督和干預以遏制這一問題,而這種干預應包括對運營平臺者和那些從數字化中獲利者施加和執行義務,以採取強有力和可核查的措施,確保他們的平臺或網絡不被用作違反法律或威脅公眾利益的論壇。”
他指出,新加坡、越南和印尼的同行和監管機構最近已經或正在制定法律,對一些平臺上的欺詐者進行監管和定罪,並對那些不遵守政府指令,允許在其平臺上進行廣告詐騙等惡意活動,或採取不充分措施遏制此類活動的平臺進行問責。
莫哈末沙林說,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還將審查監管方法,以通過現有的法律實現更高層次的監督,這可能包括審查對某些活動的豁免,對故意拒絕立即採取措施的實體實施刑事制裁和懲罰性命令,以確保其網絡或平臺上發生的犯罪活動得到制止。
他說:“我們採取的這些聯合行動和努力,對於確保人們在數字領域得到保護和擁有一個安全的環境至關重要。”
“它還將確保更大的問責制和對國家主權的尊重,進一步加強對消費者的保護,使其免受包括詐騙和欺詐的網上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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