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13日综合电)乔峰、郭靖、令狐冲是金庸武侠小说中熟知的人物,而由作家江南所写《此间的少年》一书中,这些侠客却成为“汴京大学”的大学生。
江南以及相关出版公司为此被告上法院,该案也被称为“同人作品第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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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报道,近日,本案有了终审判决结果,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判令江南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登报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68万元人民币(约108万令吉)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20万元,两家出版公司即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北京精典博维公司就其中33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外,法院还明确《此间的少年》如需再版,则应按再版版税收入30%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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