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恒大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仲裁裁决所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公告称,本公司、本附属公司,即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及执行董事许家印是该执行通知的被执行人。
《新京报》报道,该仲裁涉及和信恒聚(深圳)投资控股中心于2016年12月及2020年11月期间与相关被申请人签订有关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增资及相关协议,向恒大地产增资人民币50亿元(约32.5亿令吉)以取得恒大地产约1.6%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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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产终止对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计划,仲裁申请人要求中国恒大、恒大地产、广州凯隆及许家印履行增资协议项下的回购承诺及支付尚欠分红、违约金及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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