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12日晚間發佈公告稱,該公司收到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深圳國際仲裁院的仲裁裁決所發出的執行通知書。公告稱,本公司、本附屬公司,即廣州市凱隆置業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東及執行董事許家印是該執行通知的被執行人。
《新京報》報道,該仲裁涉及和信恆聚(深圳)投資控股中心於2016年12月及2020年11月期間與相關被申請人簽訂有關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的增資及相關協議,向恒大地產增資人民幣50億元(約32.5億令吉)以取得恒大地產約1.6%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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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產終止對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組計劃,仲裁申請人要求中國恒大、恒大地產、廣州凱隆及許家印履行增資協議項下的回購承諾及支付尚欠分紅、違約金及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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